1、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对住院患者进行常规核酸检测,发现5例阳性,其中5例近7天无社会活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长春市传染病医院B楼调整为高危区域。
2、疫情发现与初步情况 本次疫情是在长春市传染病医院的常规核酸检测中发现的。8月31日20时,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在例行核酸检测时,检出5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人员,这5人均为该院的住院患者。长春市在发现阳性病例后,立即启动了流调溯源和疫情处置工作的应急机制,迅速展开了一系列防控措施。
3、感染者韩某某9月9日因肺结核在青岛市胸科医院住院治疗,10月4日出院。因准备10月12日再次到青岛市胸科医院住院治疗,于10月10日上午就近到青岛市中心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感染者江某某在医院从事陪护工作,7月21日至9月29日在青岛市胸科医院陪护住院患者。
4、积极开展农村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安排了5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13所乡镇卫生院,安排13所乡镇卫生院按其区域划分,负责全县248所村卫生室的包片责任制,切实建立健全了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的基础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卫生院管理自查报告卫生院管理自查报告。
5、死亡病例11例,分别为绥化市确诊病例4例、大庆市确诊病例1例、双鸭山市确诊病例2例、齐齐哈尔市确诊病例1例、哈尔滨市确诊病例3例。
月9日0-24时,长春市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例,均为集中隔离点检出。无症状感染者1:系11月2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2的密切接触者,11月2日集中隔离。无症状感染者2:系11月2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3的密切接触者,11月2日集中隔离。
月4日0-24时,长春市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例,均在集中隔离点检出。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现住汽开区新红旗社区8A街区102栋,系11月2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2的密切接触者。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现住绿园区博众社区金域蓝湾2栋,系11月2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2的密切接触者。
月10日31省区市实际新增本土确诊病例为47例,而非39例。具体情况如下:总体确诊情况11月1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62例。
月7日0-24时,长春市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例,均在集中隔离点检出。无症状感染者1:现住绿园区梧桐花园18栋,系11月2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2的密切接触者。11月2日集中隔离。无症状感染者2-3:现住汽开区东皇君园31栋,系11月2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3的密切接触者。
月6日0-24时,长春市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例,均为集中隔离点检出。无症状感染者1:现住农安县龙翔尊邸14栋,系11月3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6的密切接触者。11月5日集中隔离。无症状感染者2:现住农安县龙翔尊邸14栋,系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
1、月21日0-24时,长春市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3例。
2、月23日0-24时,长春市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3例。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7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7:11月22日从韩国到达长春,经闭环管理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核酸检测阳性,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无自行活动轨迹。
3、月25日0-24时,长春市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91例。其中,262例为隔离管控人员,2例为闭环管理人员,1例为主动就医人员,1例为外省返回人员,2例为落地检筛查发现,23例为社区筛查发现。
4、无症状感染者16-19:现住宽城区东广街道旧改小区3-1栋、3-5栋。无症状感染者20:现住朝阳区富锋派出所楼4门。系无症状感染者13的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21:现住汽开区力旺康景30栋。系11月18日无症状感染者22的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22:现住经开区临河街道新经开五区62栋。
